首宗被控違《港區國安法》案件管理聆訊 被告申押後審訊被拒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29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被告申請押後審訊被法官拒絕。

23歲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應訊。案情指報稱餐廳侍應的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共同處理,早上就排期等安排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法官杜麗冰開庭時指,就案件管理作公開聆訊不是常有做法,但考慮到司法公開及獲與訟雙方同意,決定公開聆訊,強調是就每宗個案而定。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決定申請司法覆核,希望法庭將案押後至司法覆核有結果才繼續審理。他又指此案與他處理的其他案件撞期,加上控方早前提交了由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專家證供,辯方需時找專家證人回應。

控方反對辯方申請,認為案件可由其他律師協助;又透露專家證供涉及到標語「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並非十分技術性的事宜。

法官杜麗冰指司法覆核程序可能需時長,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相關案件需及時辦理;又指專家報告涉及歷史層面,相信不難找專家處理,拒絕押後申請。

案件排期在6月23日開審,預料需時15天,將不設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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