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憂官員任資審會或凌駕立法權 政府稱安排無不妥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30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在立法會討論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小組委員會上,有議員擔心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政府官員擔任,會否令行政權凌駕立法權,政府回應指無不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列明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及確認選委會委員、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

有議員擔心資格審查委員會由政府主要官員擔任,會否出現行政權凌駕立法權。

熱血公民新界西議員鄭松泰稱:「為何有行政機關的高官作為審委會委員,審批立法會、一個立法機關候選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要在過去有相當行政經驗,處理這些審別資格方面有足夠能力,再者要獲得中央信任,所以在綜合幾個條件來說,由主要官員擔任並無不妥。任何同事在立法會都坦然接受議員質詢及批評,即使這個情況也不會影響判斷和工作。」

亦有議員關注可能出現利益衝突。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稱:「會否有些主要官員自己想去選行政長官、做完這個委員會後辭職參選,利益衝突問題如何處理?」

曾國衞指出:「若要參選應要辭職,因此不存在這個情況。在就任期間進行這方面工作,一定是秉持專業及公正處理各方面的資格審查。」

有議員問及,若有候選人在一次選舉中被裁定不符資格,是否代表不能再參加其他選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有關修改公職人員宣誓規定的條例草案,訂明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五年內將喪失獲提名或當選資格,相關條文適用於立法會選舉。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