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承認管有爆炸品罪 辯方同意以囚12年作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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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4-09 06:5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29歲男子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辯方同意以監禁12年作量刑起點。

被告為「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案情指,警方前年7月19日在荃灣一個工廈單位,檢獲近一公斤自製炸藥TATP。

辯方大律師指,本案與律政司呈交罪犯葉繼歡管有兩公斤炸藥TNT、判囚18年的案例不同,認為TNT威力比TATP強勁,本案應以監禁12年為量刑起點,再就被告認罪作三分之一扣減。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3日,以待控方索取炸彈專家報告,為涉案炸藥TATP與TNT威力作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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