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不會規管選民投票行為,包括投白票,但她重申煽動他人破壞或操縱選舉屬於違法。
多名政府官員早前曾透露,有意規管呼籲他人投白票的行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重申,香港市民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受到保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尊重每一名選民的選舉權、即是他可以選擇。所以每一個選民手持獲分派的選票,他作出哪種展示,這是他們的自由,特區政府不會規管每一個選民投票當日的選擇。」
她亦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的決定中亦提及會尊重居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 ,但當中不包括一些煽動及操縱選舉的行為。
林鄭月娥說:「如果有人在選舉期間做一些組織、有意圖煽動選民,集體做某一個行為,這可能或觸及破壞、操縱選舉的行為,兩者應該是很明顯分到。這亦是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中,特別有一條條文,要求特區依法規管。你要看到實際條文,你便知道這條法律條文日後可以如何應用,在何情況下提供甚麼證據,因為舉證很重要,要檢控必須要有舉證,才會跌入叫做煽動,從而破壞、操縱一場選舉。」
有關修訂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周三將在立法會的特別大會首讀。
另外,林鄭月娥主動提及周四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個「國家安全日」。她指特區非常重視,今年首次由國家安全委員會舉辦一系列活動,當日將舉辦重要的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