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防虐兒組織倡建強制通報機制 盡早遏止同類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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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4-20 02:33

撰文: 無綫新聞

五歲女童被虐致死案,謀殺罪成的女童父親及繼母依例判終身監禁,殘酷對待兒童罪成的繼外婆判監五年。五歲女童生前就讀的幼稚園曾發現她身上有傷痕。有防止虐兒組織認為,當局須建立強制通報機制,盡早遏止同類案件發生。

女童被虐致死案審訊期間,案情透露,其就讀幼稚園發現女童搬到繼外婆家後一個月,身上多處紅腫和有傷痕。校方聯絡家長,繼母承認與女童父親曾體罰小孩。不足一個學期,父親為女兒申請退學。案情指校方曾嚴厲警告繼母,但最終阻止不到小童繼續被虐待。

警方在法庭判刑後,呼籲不應施以體罰,並將負面情緒化為暴力用在子女身上。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高美儀稱:「如果發現任何兒童身體上有任何不尋常傷勢,或者留意到他們在心理上、行為上有不尋常的突然轉變,你們懷疑他們曾經受到虐待,請立即向警方舉報。」

有家長教師組織指,部分學校教師及社工人手未必足夠,觀察所有學生情況。

屯門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關愛冰表示:「如果連父母都不去愛自己的子女時,其他人又可以怎樣做?最多在學校可以見到,會與他們談天,你想想在一天有多少時間,可以和多少個學生留意到?又要教學,又要照顧他覺得有問題的小朋友。」

防止虐待兒童會倡議立法強制教職員、社工、醫護等,發現兒童身上有不尋常傷勢,或情緒有異樣,兩天內向當局通報。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指:「身體上有明顯或嚴重傷痕,牽涉到性侵犯、疏忽照顧的個案,就應交由保護兒童服務的機構、部門或執法機構跟進。兒童呈現的情緒行為徵象比較輕微,可交由家庭服務中心去跟進。」

她希望盡快立例令各方能及時介入,阻止家庭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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