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子前年黃大仙參與非法集結 判囚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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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4-20 22:31

撰文: 無綫新聞

28歲女子前年在黃大仙參與非法集結,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案情指,任職售貨員的被告陳子晴前年10月6日在黃大仙東頭邨榮東樓外參與非法集結,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早前被裁定違反禁蒙面法及非法集結兩項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好奇而在案發現場出現,事後深感後悔。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曾掘磚及將垃圾放在馬路是目無法紀,行為擾亂秩序,判被告非法集結罪監禁四個月。

另因被告當時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就違反禁蒙面法判囚一個月,兩項刑期同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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