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禁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等 有議員稱應界定煽惑意圖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4-22 20:16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修例,禁止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在立法會關於完善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上,有議員認為法例應該清晰界定煽惑意圖。

九龍東議員謝偉俊說︰「那天天氣太熱、那天天氣太冷、那天還可能有病疫,不要冒這個險,都是叫人不投票。但在現時情況下,我叫人不投票本身便已經犯法了,因為我是煽惑他人不投票,不論我的理由有多好。」

律政司署理律政專員梅基發稱︰「控方是有責任清楚證明有煽惑意圖。這個罪行的條文,現時不要求控方要另外去證明,正如謝議員建議,一個特定的意圖,例如是破壞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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