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荃灣工廈炸藥案,當時為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的盧溢燊被判囚十二年。法官形容今次是同類案中最嚴重,比起當年「賊王」葉繼歡案潛在危險更大,判刑須極具阻嚇力。
現年29歲的盧溢燊,兩年前被捕時是香港民族陣綫成員,他在荃灣德士古道一個工廈單位藏有近一公斤炸藥TATP。警方當時要即場將其引爆,水泥牆及鐵閘嚴重損毀。
盧溢燊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除了在涉事工廈單位,亦在被告的住所搜出TATP原材料、政治宣傳單張等。
被告經常出入該工廈單位,顯示他是案件主腦人物,準備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用作顛覆香港政府及宣揚「港獨」,被告意圖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罪行同樣邪惡,屬同類案中最嚴重。
比1997年「賊王」葉繼歡管有兩公斤TNT炸藥的案例,雖然今次被告管有較少炸藥,但可以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而且TATP比TNT更危險,可因熱力、摩擦或撞擊而觸發,毋須引爆器。
法官形容,葉繼歡只為求財,而被告行徑等同向香港社會宣戰,潛在危險更大,萬一拆彈專家處理不善很可能喪命,被告刑責甚至比葉繼歡更重。因此判刑須極具阻嚇力,以十八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十二年。
香港民族陣綫主張「民族自決」及「香港獨立」,去年六月宣布遣散所有香港地區的成員,海外分部繼續運作。
今次是首宗涉及反修例事件爆炸品案的判刑。警方歡迎裁決,形容今次是本港近年檢獲最多土製炸藥製成品的案件。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警司呂思灝表示:「除了檢獲這些炸藥,亦找到大量用於示威的物資和武器。當時正值2019年7月反修例事件的高峰期,如果這個炸藥工場不是被警方及時搗破的話,將造成大量的破壞及大量的人命傷亡,而傷亡會包括犯人自己。希望這個判決能夠帶出一個強烈的信息給公眾,我們這個社會不接受、也不會容忍這些暴力的事件。」
在反修例事件中,共有17宗涉及爆炸品的案件,五宗涉及真槍。
警方強調,任何人製造或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最高可被判二十年監禁,警告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