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訂《入境條例》,包括當局可要求航空公司等禁止運載指定乘客,以解決免遣返聲請大增的問題。對於有人質疑市民出入境自由亦可能受限制,當局稱會在附屬法例訂明只涵蓋來港航機。
《入境條例》修訂草案在39票贊成,熱血公民鄭松泰及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反對下獲得通過,八月一日生效。
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稱,今次修訂涵蓋多項解決免遣返聲請申請大增的措施,如當局可要求申請者用指定語言溝通,當中一個爭議是當局可要求航空公司等提供來港班機的乘客資料,亦可以要求禁止運載指定乘客。
有意見擔心,修例後當局亦有權禁止市民離境,有議員批評說法。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表示:「他們形容這條例為所謂『鎖港條例』,用那時候抹黑反修例的套路,唯恐天下不亂去歪曲事實,誤導市民、製造恐慌。」
政府就稱會用附屬法例訂明,修訂只針對來港班機。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要求航機提供乘客資料,及可指示航機不能運載某人,是針對前來香港,而非離開香港的航機,並不會對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
有關注團體認為,當局現階段說法仍未能釋除疑慮。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附屬法例這個是可以立完一條又一條,很多情況就是,附屬法例寫得不夠仔細,或不包含某些情況,政府官員可以有剩餘權力,在主體法例,我仍然可以行使。」
而針對其他修訂,有關注免遣返聲請者的團體認為,將增加最需要保護的人未獲保護的機會,對在草案審議過程中充滿排外言論,感極度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