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檢疫安排下,密切接觸者仍要接受隔離檢疫,勞工法例無規定如何處理僱員檢疫問題,有工會建議設「有薪檢疫假」或提供「檢疫令津貼」。
因應變種病毒流入社區,多幢大廈所有居民一度要隔離檢疫,除了有否被傳染,打工仔擔心的還有工作會否受影響。
荃灣荃威花園R座檢疫居民毛小姐稱:「他(僱主)都沒有說扣錢、扣假這些,我覺得是幸運的。」
荃灣荃威花園R座檢疫居民古先生說:「很多人手停口停,我自己都剛開始新工作,我都不知工作如何。」
根據新的檢疫安排,密切接觸者日後仍要到檢疫中心隔離至少7日,打工仔因為檢疫不能上班,是否屬於病假、有薪假還是無薪假?現行勞工法例沒指引。有工會表示,疫情以來收到超過二百宗相關糾紛個案。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表示:「有些做散工的行業,無法上班就完全沒有工資、零收入,也有些月薪僱員,被僱主要求隔離期間清年假,沒有年假的情況下就要被扣工資。」
2003年沙士時若僱員被隔離,衞生署會發出病假證明書,按勞工處指引,僱主要給予有薪病假。職工盟建議政府設立有薪檢疫假,由政府防疫抗疫基金承擔開支。
工聯會就建議政府津貼受檢疫人士每日500元。勞工處就指,會鼓勵僱主體恤、彈性處理,但有商會指僱主都有困難。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稱:「做餐廳的,如果員工中有一個受感染,整個餐廳就要停業14日,員工全部去隔離,僱主就會很傷,生意無法做,又要繼續支薪給他們,這是否對僱主不公平呢?」
他建議員工檢疫期間,政府、僱主各支付員工三分一工資,減輕經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