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審視全港公廁管理及維修 指翻新進度慢有待改善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5-12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審視全港公廁的管理及維修問題,指工程延誤罰則無阻嚇力,翻新進度緩慢,平均每間隔17年才翻新一次,認為有改善之處。

外出遇著「人有三急」,見到公廁衞生差,都可能未必會進入。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公廁的管理及維修問題,建築署負責監管外判承辦商的保養維修工程,發現有承建商更換感應式自動沖廁閥,工程涉及320元,但延誤125日,按機制只賠償54元。亦有承建商維修天花、牆身混凝土等,工程涉及330元,延誤16日,只賠2元。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每年只有數宗個案延誤,但我們調查發現承辦商嚴重延誤個案,建築署收取的『算定損害賠償金額』並不高。由於原本的工程費較低,所以賠償金額算出來只是54元,建築署需要考慮提高施工令的罰則,避免工程持續延誤。」

另外全港有808間公廁,每年只有48間翻新,平均每間隔17年才翻新一次,公署認為應定期檢討翻新優次,改善失修情況。

至於公廁的清潔服務,約200間由食環署直接提供,其餘由外判商負責。公署批評署方直轄公廁,員工表現無客觀標準及罰則,即使有投訴,都無員工被罰;而外判清潔的公廁備存外判商失責資料,但無呈上總部,食環署總部難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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