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2018年九龍西立會補選串謀選舉舞弊罪成 月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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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5-13 03: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女子被裁定在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中串謀選舉舞弊罪成,押後判刑,其中一人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前兼職助理。

案件涉及2018年的九龍西立法會補選,兩名「海麗之友社」義工,包括42歲鄧奕梅,同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前兼職助理、52歲王維霞,被控串謀選舉舞弊,派約值100元的「福袋」,誘賄選民投票給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同案的兩名居民被告,其中一人按指示投票,另一人因不合選民資格,未能投票。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許肇强裁決時指出,鄧奕梅在通訊軟件內的語音訊息,多次提醒有禮物贈予投票支持民建聯的人,是誘使他人投票的行為而非拉票。

根據她同王維霞的通訊紀錄,可以相信兩人曾有協議,背後為民建聯提供「福袋」賄賂選民,裁定兩人串謀在選舉中舞弊,向他人提供利益罪成。

裁判官說選舉需公平公正進行,賄選是嚴重罪行,不打算按辯方要求為兩名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會索取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期間二人需要還柙。

至於同案被要求投票的兩名居民被告,裁判官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接受利益是投票意向的誘因,認為有合理疑點,裁定兩人選舉舞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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