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與內地簽法律互助文件 互認兩地企業破產及債務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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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5-14 06:48

撰文: 無綫新聞

本港與內地簽署法律互助文件,互認兩地企業破產及債務重組,首階段在深圳、上海、廈門實施。

港府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簽署會談紀要,涉及兩地互相認可和協助企業破產、清盤等事宜,涵蓋內地破產及和解重整程序,以及香港的債務重組程序。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兩地跨境破產合作論壇時指,新機制可加強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避免因為缺乏機制而無法完全收回債務人資產。

機制亦有助增加債權人和投資信心,便利債貸和投資,完善兩地投資和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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