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國泰航空三名前任及現職僱員,涉嫌收受賄款,利用員工福利購買機票,下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三名被告,分別為34歲前艙務長劉靜雯,31歲前機艙服務員王愛婷及26歲現職機艙服務員李仲輝。劉靜雯被控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李仲輝及王愛婷分別被控與劉靜雯串謀干犯其中兩項控罪。
案情指,三名被告涉嫌於2018年至19年間收受超過九萬八千元賄款,提名一名女子及其朋友作為三人的同行伴侶,利用職員福利購買特價機票。國泰航空因而損失逾116萬港元,當中涉及75程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