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宣誓相關條例正式刊憲生效 兩區議員席位即日起懸空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5-20 22:47

撰文: 無綫新聞

包括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宣誓相關條例正式刊憲,即日生效。去年參選立法會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岑敖暉、袁嘉蔚區議員席位即日起懸空。

政府按照《港區國安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在《公職人員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訂明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

以清單形式列出何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六類「正面清單」包括擁護《憲法》及「一國兩制」原則;「負面清單」包括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等,亦規定區議員要宣誓,由民政事務局局長監誓。

誓言與政治委任官員和立法會議員的誓詞相同,包括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特區服務。

若議員涉嫌違反誓言,律政司會提出法律程序,交由法庭處理,期間議員須停職。被裁定宣誓無效會被取消就任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政府仍未公布宣誓安排,指會按條例規定去落實。

至於去年參選立法會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岑敖暉及袁嘉蔚,因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囚多於三個月,憲報刊登兩人即日起喪失議員資格。同樣去年參選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梁晃維及鄭達鴻早前已請辭,區議會席位已經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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