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被控前年12月德福廣場非法集結 其中六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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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5-21 23:44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12月底,有人發起在九龍灣德福廣場集結,十人被控非法集結,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其中六人罪成。

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指,商場是購物地方,集結人士佔用通道、對警員叫囂,雖不涉及暴力,但針對性口號超越辱罵界線;又指其中三名被告事發時手持同款青蛙產品,顯示有共同目的集結,判他們和另外三人非法集結罪成。

而楊傑朗案發時與集結人士有一定距離,裝束亦顯然不同,不能排除湊熱鬧而留在現場,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與另外三名被告判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另外,十人當中有兩人另承認襲警,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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