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鍾錦麟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拒保釋 高院頒判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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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6-03 01:14

撰文: 無綫新聞

47人去年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高等法院頒布書面判詞,解釋拒絕前區議員鍾錦麟保釋的原因。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判詞指,鍾錦麟是「民主動力」副召集人,與召集人趙家賢共同為初選招募義工及參與宣傳。他亦將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之一,並曾在影片中表明自己如獲保釋,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法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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