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六四遊行及集會上訴被駁回 警方重申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5-28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連續兩年以疫情為由反對支聯會舉辦六四遊行及集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駁回支聯會的上訴。

支聯會就警方反對舉辦六四遊行及集會,出席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會議,指和平集會及示威權利受《基本法》等保障,同意不是絕對權利,但應小心使用相關限制。而本港疫情基本穩定,個案接近「清零」,質疑警方以公共衞生為由反對,是否合乎比例;以及考慮兩日就否決,是否有認真考慮支聯會提出的防疫措施。

警方指尊重市民遊行集會權利,但有責任確保公眾活動的公共安全等,並非「一刀切」禁止。

支聯會集會人數多、有流動性,難以確保參加者的衞生及安全,拒絕批准申請是合法、合理及合乎比例。

委員會商議後,一致認為本港疫苗接種率偏低,遊行及集會對公眾安全及疫情構成嚴重威脅,支聯會未能說服委員會提出的防疫措施切實可行,決定駁回上訴。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支聯會已不能在合法情況下,繼續舉辦六四維園燭光集會,亦會停止有關集會的宣傳。在原有的維園集會時間,我們不會以組織名義到場參與。但我們仍相信港人毋忘六四。」

港島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稱:「希望市民不要去嘗試挑戰這些法律底線,任何人如果屆時出席,會是參與一個未經批集的集結。至於個別的口號,或行為有否違法,警方會盡最大責任在現場搜證。最終決定要通過律政司意見,亦要由法庭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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