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違法取藝人張栢芝幼子出生資料 三被告各被判罰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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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6-14 20:49

撰文: 無綫新聞

《壹週刊》前年刊登藝人張栢芝幼子的出世紙,包括壹傳媒及《壹週刊》總編輯等,三名被告被控違反《私隱條例》,各被判罰4萬元。

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週刊》總編輯麥景慶,各被票控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另一被告記者鄭靜被控協助及教唆其餘三名被告干犯控罪,記者獲准以簽保2,000元、守行為12個月,控罪撤銷。

辯方求情指,這是首次有報刊被控相關條例,相信對業界有警惕作用,並承諾將在《壹週刊》刊登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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