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相信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人員,針對的是他們的個人行為,與新聞自由沒有直接關係。
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當然最終都是要看檢控書呈堂時所說的指控是甚麼,但如果不是檢控《蘋果日報》,與傳播新聞、報道新聞或新聞自由,是沒有即時、直接的關係。報道事實不會構成刑事行為,但當然若你背後目的不是報道事實,而是認同勾結外國勢力意圖,希望透過你的工作推廣,甚至達致勾結外國勢力這個目的,你有機會犯法。例如有私下的文件或通訊,我們一定要炒熱這件事,要世界注目、去制裁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