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按支付工具有不同分發方式及限期 政府冀配合市民需要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6-18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公布五千元電子消費券計劃下月四日開始登記。消費券按不同的支付工具,有不同的分發方式和使用限期。政府指希望配合到不同市民需要。

市民收到消費券,會如何用?

有市民稱:「第一時間?飲餐茶先。」

一名市民指:「都是買柴米油鹽,超市那些。」

另有市民說:「買一個電子產品,即是可能是音樂播放器。」

選擇如何消費前須先四揀一,選一種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

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或「拍住賞」會分兩期收到消費券。第一期先收二千元,兩個月後收三千元。第一期未用完可以留到第二期,最多夾起來可五千元一次過花。當局形容適合較大額消費,不過只限五個月內用。

至於想「細水長流」慢慢花,可以選擇用八達通,但分三期收到消費券。先取二千元,兩個月後可再到便利店、超市或交通補貼領取機再領二千元。不過要留意最高儲值額只有三千元,這四千元七個月內要用完,隔一個月才可以領取剩下的一千元。

當局說兩種安排,可配合不同市民所需。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稱:「有些人希望正如你所說,短時間內疊齊銀碼買一件比較大的物品。但在我預算案之後諮詢內,亦都有不少人和我說,司長我很希望那筆錢,你給我慢慢細水長流地使用。」

要限時限刻花錢,會否擔心市民花不完五千元?

陳茂波表示:「中間有聖誕節、有過年,以及我們會有短訊通知他。如果他未花完,我們會在適當時候會有短訊通知。」

消費券禁止用於境外網上商戶消費,但未有限制經本地網上零售店出售海外產品。

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指出:「我們不是分他買的物品或服務是否外國或本地物品,因為譬如香港的本地實體店,入到去都有很多外國貨品賣,最重要是本地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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