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被控違國安法案高院開審 被告唐英傑否認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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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6-22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十五日。被告唐英傑否認全部控罪。

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情指被告去年七月一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至於另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案件由國安法三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法官杜麗冰一開庭就指,有人開庭前在法庭內拍照,有機會觸犯法律,法庭決定報警處理,並提醒所有旁聽人士不得在庭內拍照或畫畫。如干擾法庭程序,對控辯雙方都無幫助。

早前律政司司長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指基於保護陪審員及其家人人身安全,以及陪審團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唐英傑不服提出司法覆核,但被上訴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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