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發聲明,指《蘋果日報》停止運作,清楚展示《港區國安法》是用作扼殺新聞及表達意見的自由。
聲明指,事件嚴重破壞傳媒自由及多樣性,而這些均是任何開放及自由社會必要的條件,蠶蝕新聞自由亦違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願景。
聲明又指,中國在《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中,向國際作出承諾,會尊重香港高度自治及權利,包括新聞自由;而《基本法》亦列明,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所有權利必須得到全面保護及恢復。
英國外相藍韜文指事件對香港傳媒造成衝擊,對自由表達造成「寒蟬效應」,認為《港區國安法》並非維護社會秩序,而是用作收窄自由及懲處異己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