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國安法案件第三日審訊 控方傳召多名警員作供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6-25 07:17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第三日審訊,控方傳召多名警員作供。

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的,24歲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應訊。

警員盧晉禮繼續作供,他前一日指,事發當日發射兩枚胡椒球彈,都是在被告駕駛電單車由駱克道轉入盧押道後射出,他在庭上更正,指被告轉入盧押道前已發射第一枚胡椒球彈,第二枚是在與被告平排位置時發射。

法官一度退庭商議,要求證人憑記憶作供。盧晉禮澄清,周四片段定格播放時,令他混淆「反光」是他發射胡椒球彈時間。

另一名證人總督察何子堯指,看到電單車加速超越前面私家車,曾喝令被告及以身體動作嘗試截停被告,但不成功。

辯方質疑是否有警員將盾牌拋向被告,令其分心,撞向警員實屬意外,何子堯指不猜度相撞原因。

他又指說視線被同僚遮擋,不清楚被告有否嘗試逃走,亦看不到被告曾被警棍或其他物品擊打。

另一名警員吳太盛,控方在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他跟電單車擦身而過後,手上盾牌消失,吳太盛指當時距離電單車只有約三十厘米,鬆手是自然反應,但不知盾牌最終有否彈到電單車。

審訊期間,旁聽席有人大聲討論,法官杜麗冰提醒旁聽席上任何聲音,都不會對控辯任何一方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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