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 有議員關注無法庭手令可索取資料範圍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6-28 21:46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通過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執法部門在沒有法庭手令下,可索取的用戶資料範圍,亦有議員認為,電話卡停用後,電訊商只需保存相關用戶資料一年,時間太短。

工聯會新界西議員麥美娟稱:「如果我是騙徒,我會在犯案過程用幾張電話卡,整個犯罪過程用一個多、兩個月,到受害人意識自己被騙是幾個月的事,再到報警已是12個月後的事。你連拿(資料)都拿不到。」

保安局副秘書長翁佩雯指:「制度盡量取得平衡,一方面要照顧執法部門需要,另一方面照顧市民是否方便,一般來説12個月適合,個別案件可能需要較多時間,可能用其他方法處理,但很難因爲個別案件將儲存時間無限擴大。」

熱血公民新界西議員鄭松泰表示:「例如以商業登記為例,是否可以指名某公司,懷疑他從事所謂嚴重罪行,可以是某一個電話號碼記錄,還是可闊到連公司所有登記電話,都可以取得?」

翁佩雯說:「只是在涉及嚴重罪行或緊急情況或涉及人命安危事故是可以例外情況,如果是企業,企業另外需要商業登記號碼、副本,企業情況就要求在企業內委派一個負責人的個人資料,就是那麽多而已。」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