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港鐵沙田站遭破壞 三人分別被控暴動等罪名成立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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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6-30 04:3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港鐵沙田站遭破壞,三人分別被控暴動、拒捕等4項罪名,被裁定罪名成立,下月21日判刑,三人需還柙。

案情指45歲被告劉婉玲及42歲被告謝嘉綸,前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參與暴動。劉婉玲另被控襲警罪。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指,劉婉玲及謝嘉綸兩人面貌與呈堂片段和照片一對男女相似。警方在他們家中搜到類似或圖案相同的背囊和物品,裁定暴動罪成。

另外,片段拍到劉婉玲向警方投擲雜物,擊中一名督察,判襲警罪成。

至於27歲被告李俊霖,法官指他被捕後持續反抗,亦曾經用電筒強光照射警員,裁定他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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