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落實劏房租管 陳帆指業主拒續租初犯可被罰50萬元及監禁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7-07 19:31

撰文: 無綫新聞

  • Facebook分享
政府修例落實劏房租務管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若業主設法拒絕租客續租,初犯可被罰50萬元及監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如果業主堅持用行動,當然不是說用武力,譬如鎖租客房門不給他入去,令他不能用劏房時,罰則水平非常高,初犯罰款50萬、監禁12個月;如果再犯罰款100萬、監禁3年。」

陳帆指因為續租權是法定規定,業主是必然提供,政府會嚴肅處理。

劏房租務管制修例提出租戶有四年租住期,首兩年不得加租,之後兩年租客有權續租,業主可加租,但加幅上限一成半。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