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專家證人繼續作供,表示「光復香港」口號或舉殖民時期旗幟,都不等於認同「港獨」。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七月一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罪。
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繼續作供。對於控方早前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使用率,論證與「港獨」的關係,李詠怡指並不可取。舉例過去七一遊行,參與者展示不同橫額、叫不同口號,包括有宗教內容、爭取外傭或性小眾權利等訴求,但並非每名參與者也完全認同所有內容。
對於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時提到,2015年針對水貨客示威,所叫的「光復香港,還我奶粉」口號,李詠怡指口號並非主張「港獨」,而主辦示威團體「香港自治運動」主張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自治,並非主張「香港獨立」。
法官杜麗冰問到,遊行示威中有人舉起殖民時期的旗幟,是否希望重回英國殖民統治?法官陳嘉信亦提出,如果示威者希望重回英國殖民統治,是否代表希望脫離中國管治?
李詠怡指希望重回英國殖民統治,並不等同希望「香港獨立」,而重回英國統治機會是零,認為有人舉起相關旗幟,是宣洩對現狀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