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1」元朗站事件,7人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其中3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求情。
3人包括林啟明、鄧懷琛及鄧英斌,其中鄧英斌一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瑞民、元朗區議員沈豪傑等,指鄧英斌義務擔任村長11年,幫助不少村民解決民生事務,法官葉佐文要求量化義務工作細節,否則不接納作為求情理由。
辯方又指,鄧英斌當日於市區晚飯後,由朋友送返元朗,到鳳攸北街得悉有事發生,打算前往了解有否村民受困及保護他們。法官問是否被告知道發生何事,為何不報警及要持棍上車站,指辯方無法合理解釋。
而承認暴動罪的林啟明一方,指被告已知錯、有悔意,希望可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