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人員下午持法庭手令到港大校園內、學生會辦事處等蒐證。據了解,警方認為有人可能干犯《港區國安法》下宣揚恐怖主義等罪。
警方國安處多名人員下午約三時,到港大學生會綜合大樓內學生會辦事處搜查,再到樓上的學生會評議會蒐證。他們亦到過港大校園電視台及港大學生報《學苑》位於其他大樓的辦公室調查,期間校方派學生事務長謝樹基等協助。
據了解,警方早前接獲報案,經調查後認為有人可能違反了《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或煽動實施恐怖活動。
港大發言人回應指並無報警,是警方持法庭手令進入校園調查,校方有責任按法律要求行事。
七一刺警案後數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動議,哀悼自殺身亡的疑犯,惹起爭議。校方其後強烈譴責,批評美化暴力襲擊。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曾指歡迎警方國安處調查跟進,評議會之後撤回動議,多名學生會幹事、評議員請辭和致歉。
身兼港大校監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亦稱港大有必要跟進。港大早前宣布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並要學生會下周三前遷出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