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任內不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以適用於行政長官,不等於其「無王管」,稱如果行政長官有貪污行為,中央一定看在眼內。
四年前競選時曾承諾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以適用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電台訪問,重申任內不會做,強調特首在《基本法》下,要對中央及特區雙重效忠和問責。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如果他受本地法律過度,當然如果我殺了人當然受懲治,如果過度在公眾問責受限制,就會直接影響到其憲制功能,但不是等於其『無王管』,因為是中央官員,大家也知道中央怎樣管中央官員。大家不用擔心,這位行政長官如果有任何貪污不清廉的行為,中央一定看在眼內,尤其是今天中央人民政府,你聽習主席所說,打貪絕不手軟。」
她又指不評論警方國安處在港大校園內的蒐證行動,自己亦沒有給予指示。對於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批評她一方面包庇失德高官,另一方面追究學生,林鄭月娥這樣回應。
林鄭月娥說:「無論你的政治立場是甚麼,無論你對政府有何看法,對某一個政府部門、對某一個執法部門有何看法,但做人都要有些底線,我們要求人性和道德的底線。我不同意有人說我們包庇一些失德高官,我只能說社會是自由、香港有言論自由,這位前會長可以說,另一位前會長也可以說,但不應該藉此來美化一個我認為社會應共同譴責的行為。」
對於有消息指,政府將為區議員安排宣誓,如不符合宣誓資格將被追討薪津,林鄭月娥指當局仍在研究,但認為二百多名區議員自己量度過過去一段時間,某些行為與負面清單吻合,而作出辭任決定,未必與金錢有關。
對於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期望香港告別劏房及「籠屋」,林鄭月娥稱是長遠願景;又稱未來發展新界北時,會融入大灣區發展,為當區居民提供更多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