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項控罪 案件區院開審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7-26 01:09

撰文: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在區域法院開審。

48歲的譚得志去年一月至七月,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和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等,多次叫口號、派發政治宣傳單張等,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等共14項控罪。

譚得志出庭時與公眾席人士互相揮手,法官陳廣池提醒旁聽人士,即使有「同路人」,不代表能罔顧法庭審訊規矩或影響審訊進行;如有人罔顧告誡,會記錄其個人資料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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