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報稱記者的男子被捕,涉嫌日前在觀塘一個商場作出侮辱國歌行為,是本港首宗干犯《國歌法》的案件。
警方指周一晚上觀塘apm商場直播,港隊劍擊代表張家朗在東京奧運奪金頒奬禮,奏國歌時現場有多人發出噓聲。
周五下午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外,拘捕一名報稱記者的40歲男子,稱他當時涉嫌公開故意揮動港英旗,煽動他人喝倒彩、叫口號、侮辱國歌,他被捕時身上亦藏有十支不同大小的港英旗。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鍾麗詒稱:「問題不是全部在甚麼旗幟,而是他所做的行為,當時所做的動作、在場的回應,是一個方式侮辱國歌、不尊重國歌這行為。當他高舉旗幟時,在場人士不斷喝倒采,叫一些口號,目的是想挑起在場人士的仇恨,以及將運動政治化。」
警方稱會繼續搜集證據,調查被捕人有關違反其他法例,如《港區國安法》及一些煽動行為,亦會繼續追查當日商場內有否其他人違法。
根據《國歌法》,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監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