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民主派人士承認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 下月1日判刑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8-20 05:43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民主派人士承認前年10月20日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各被告繼續還柙。

七名被告分別是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質疑各被告明知案發時,具有實際風險爆發暴力事件,但仍然干犯。

辯方求情時,呈上七年前受虐待印傭Erwiana撰寫的求情信,指梁國雄與吳文遠長期為本港家傭爭取權益,為弱勢社群奉獻,希望法庭輕判。

除了何俊仁,其餘六人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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