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男學生去年6月4日以「雪糕筒」擊中一名警員背部,導致對方骨折需縫針,認罪後判囚28個月。
案情指,被告曾勁麟去年6月4日與五十多人在旺角亞皆老街參與暴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容易變衝動,當日只是路過,受胡椒噴霧影響而犯案。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指,當日多人堵路導致交通嚴重堵塞,除被「雪糕筒」擊中的警員,亦有其他警員受傷,認為情節嚴重,可判處四年監禁,但考慮被告當時穿休閒服裝,算不上預謀犯案、亦非領導角色,認罪後減刑至兩年四個月。
他亦因其他案件守行為期間再犯案,需繳付一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