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曾倡修改《基本法》 料屬不符選委資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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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8-27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被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不符選委資格,並喪失立法會議席的鄭松泰稱,相信未能過關,是因為他五年前曾提倡修改《基本法》。

喪失議員資格後翌日,鄭松泰在立法會向職員交代安排,執拾辦公室物品。非建制立法會議員只剩下醫學界陳沛然,他無交表做選委當然委員,無被審查。

鄭松泰指:「我有跟他說,我怎樣都會交表,不做任何事,默默地、悶悶地捱到十二月,然後不選便沒事,可以這樣。如我不主動面對,機會只在別人手中,決定我的命運,我寧願去主動勇於面對這個風險。」

鄭松泰形容資審會的裁決文件大約一厘米厚,基於保密原則不透露具體內容,但資審會問得最多主要是此事。

鄭松泰稱:「是我們2016年時提倡過修改《基本法》,主要關於2047香港前途問題的討論。在當年的眼光,未必是敏感及複雜的討論,但以今天的角度來說,則不太可能。當然有主權及治權相關討論在內,而內容較集中我之前的文章,與此類型的討論有關。」

未來五年他不能參選,五年後又如何?他稱到時再算,但強調會留港貢獻社會。

立法會十樓的指示牌,包括辦公室外的門牌,鄭松泰已經被「除名」。至於何時要交還辦公室,鄭松泰引述秘書處說,以下月十一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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