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警方申請提交物料令 促612基金及真普聯呈資金往來等資料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9-01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消息指,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成功向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選聯盟提交資金往來,包括捐款人等資料。612基金指暫時沒有回應。

反修例期間成立、為被捕者等人提供醫療、法律費用等支援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據了解,警方國安處根據《港區國安法》成功向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並送交基金信託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等,及為612基金借出銀行戶口的真普聯董事,約一個月內要提交資料,包括組織運作及資金來往、眾籌詳情、捐款人及受助人資料等。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正調查612基金的捐款人或組織是否涉及外部或境外勢力,或其他違法行為。

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七,任何人若不遵從「提交物料令」即屬犯罪,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那曾向612基金申請資助,或透過基金為被捕者辯護的律師等,會否因而違反《港區國安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資助或協助他人打官司不是干犯《國安法》的行為。如果你沒有犯罪意圖,沒有可能不經不覺干犯法律或《國安法》。612基金或真普聯運作上,他們有些資料可以幫到警方繼續追查或防止有人干犯《國安法》。我們沒有任何資料,亦不應公開地作沒根據的揣測。」

612基金上月中稱,因為真普聯短期內申請清盤,宣布有秩序停運,不再接收新個案,預計十月底解散秘書處。由於仍要應付現有個案及相關開支,早前提出要籌款2,500萬元。

警方年初曾向多間傳媒,包括《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送交「提交物料令」,要求他們交出涉及民主派初選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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