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桓等七人被控煽惑他人或組織非法集結 分別囚11至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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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8-31 23:3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10月有人發起九龍遊行,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等七人,被控煽惑他人或組織非法集結,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11至16個月。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被控前年10月19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案發翌日有人發起九龍遊行,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被控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陳皓桓、梁國雄被判囚16個月,何秀蘭被判囚14個月。餘下四人被判監11至16個月。

七人早前已承認控罪。除了黃浩銘,其餘六人與早前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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