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理大衝突五人被控參與暴動等 三人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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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9-04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11月理大示威衝突,五名男子被控在佐敦一帶參與暴動等,其中三人暴動罪成,本月25日判刑。

五名介乎25至35歲被告,被控前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聯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參與暴動等。其中報稱廚師的郭俊明、運輸工人丁培基及侍應蔡潤庭被判暴動罪成。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稱,郭俊明初時供稱事發時打算乘車,因好奇而駐足現場,並非參與暴動,說法跟當初的考慮背道而馳;又批評他稱接過陌生人頭盔是為自保,又無聊戴上手套,不合情理,因為身處險境,應盡早離開;同樣地,丁培基稱好奇而不離開危險地方,都是於理不合。

而蔡潤庭稱,因擔心妹妹被困理大,打算入校園搜尋,法官指他供稱的細節有多處矛盾,根本是編造故事,荒謬絕倫。

至於補習老師姚俊暉非附近居民,管有剪刀及近八百條索帶,可用於綁布條在汽油彈、固定鐵欄作路障等,連同郭俊明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成。

不過,基於姚俊暉及報稱無業的羅煒棟,在遠離彌敦道的北海街被警方發現,無證據顯示何時出現,雖然可疑,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稱,郭俊明小時成績優異,因喪父、母親又患抑鬱症,就算獲大學錄取,亦決定輟學,打工供養弟妹,原本希望將來在日本開民宿,現時夢碎,深感悔意。

法官稱要索取報告,罪成四人須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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