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被控違聯合國反恐條例爆炸品罪 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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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9-06 05:42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12月初「國際人權大遊行」前夕,多人被搜出手槍、爆炸品等武器,控方改控其中十名被告違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案件原本十三人被控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最高可判處入獄20年。當中十人改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爆炸品罪,亦同時被加控串謀謀殺罪,介乎19至33歲,報稱包括學生、設計師等。部分人另被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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