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年前年參與示威拒捕及暴動等罪成 被判入獄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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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9-22 20:1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19歲少年參與前年上水示威,拒捕、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被判入獄4年9個月。

案情指,被告陳鎮顯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示威活動中,參與毆打拍片的途人,被警方追截後激烈反抗,並試圖搶去警員的長槍,期間三次扣下扳機。

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拒捕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他原本亦被控襲警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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