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研廿三條立法 鄧炳強指需填補港區國安法未涵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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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9-26 04:30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研究為《基本法》23條立法,局長鄧炳強稱,當年的立法建議不足以應對近年情況;又稱正研究修改《社團條例》,方向包括加入更多類似《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現時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最適當時機。他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稱,立法是要填補《港區國安法》未能涵蓋的地方,包括在反修例期間都有的間諜行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有很多物資,譬如頭盔,還漂亮過我們的、免費派發的,很有組織性地、很多港鐵站免費有些單程車票派,凡此種種,有很多一些國家級組織行為存在。能夠有效應對過往兩年發生的事情才是一個有效的法例,若用回當年(23條)草案來說,有個空隙在。」

過去數月,有團體代表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多個團體陸續解散,連串執法行動是否暫告一段落?鄧炳強形容,過去行動是針對「大老虎」,社會現時相對平靜,但不能掉以輕心,會研究如何修改《社團條例》。

鄧炳強表示:「是否例如需要類似《國安法》般有多些實施細則呢?是否需要多些細節呢?或好像一些外國法例,要求(社團)提供多些資料呢?」

警方國安處最近拘捕賢學思政成員,理據之一是他們曾呼籲勿用「安心出行」,就算選擇填資料,都要提供假訊息。

鄧炳強說:「李桂華(高級)警司當時舉了幾個例子,我相信並不是個別事件。原來在『安心出行』填寫假資料就是違反國安法,而是在提出的幾個項目加起來證明了他背後的意圖,是利用非法手段顛覆國家。」

不過他提醒填假資料可能會涉及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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