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制定針對公眾活動執法因素清單 監警會歡迎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9-28 04:14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透露,針對公眾活動的執法,已制定要考慮的因素清單,讓前線指揮進行風險評估,暫時未有時間表,監警會表示歡迎。

監警會去年因應反修例事件警方執法情況作出檢視,並提交報告,列出52項建議,包括檢討武力使用指引等。

警方在跟監警會的會議透露,已制定考慮因素清單,讓前線指揮官在公眾活動期間進行風險評估。監警會相信,能協助減低警務人員驅散人群時產生的衝突。

監警會署理秘書長梅達明說:「如果用一些武器時、一些低殺傷力武器時的考慮又是如何?在驅散行動考慮應是如何?最主要圍繞前線指揮官去作出一個決定時應考慮甚麼。今次我的理解是在不同的場景中,相信已經有一個列表,甚麼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考慮到公眾安全、考慮到執法、考慮到各方面。」

至於應否公開清單,監警會指牽涉執法效率、行動細節等,由警方決定。

另外,警方今年首八個月共接獲942宗「須匯報投訴」,較去年同期升兩成六。其中近九成三是輕微指控,較去年上升逾四成五,以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或態度欠佳佔最多;其餘恐嚇、毆打等嚴重指控,全部錄得跌幅。

而截至上月,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948宗有關反修例衝突的投訴,涉及9,140名投訴人;「須匯報投訴」佔617宗,逾一半是行為不當、濫用職權等輕微指控,近九成完成調查及向監警會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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