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博士生承認前年10月荃灣非法集結 判囚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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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10-15 01:4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理大博士生承認前年10月在荃灣非法集結,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2個月。

28歲被告邱宏達被控前年10月1日下午,與超過二百人在荃灣海壩街非法集結。當時有人用雜物堵路及縱火,期間當時18歲的中五學生曾志健以白色棒狀物襲擊一名警長,被對方開槍擊中。邱宏達衝向曾志健時被警方制服,邱宏達原先被控一項暴動罪,其後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的交替控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翻看錄影片段,可見事件是有預謀進行,示威者以十一國慶為藉口上街,其後演變成暴力場面,包括投擲石頭和汽油彈,甚至將警員按在地上,而警方則行動克制。

被告求情時稱,案發時沒有反抗之意,只是一心想救人。他在公開考試成績未如理想,但輾轉下完成學士學位,更以一級榮譽成績畢業。雖然受官司纏繞,但仍然在今年完成理工大學博士課程。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被告即使有良好品格及個人背景,在官司壓力下完成學業,但談不上有特別之處,考慮控罪嚴重性,應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被告的背景及參與程度,改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三分一刑期,最終判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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