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學生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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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10-08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19歲男學生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控罪指,患有自閉症的被告梁勤樂,前年平安夜在元朗形點商場管有兩個鎚、一個扳手及面具等意圖損壞他人財產,至於非法集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炳宙指,被告的打扮及裝備等顯示早有預謀,案發前曾跟隨暴徒遊走,對店舖造成恐慌,雖然沒有破壞店舖,但必定同意破壞行為,只因警方及早發現與拘捕,案情十分嚴重,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是最合適的選擇,可令他明白自由可貴,亦可警惕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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