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科學委員會建議,指定群組及60歲以上人士接種新冠疫苗加強劑。
委員會研究了世衞和其他地區接種第三針的數據後指,為保持抗體水平,建議正接受化療或電療的癌症患者、正服用抗排斥藥的器官移植人士、洗腎病人、淋巴細胞值低的愛滋病患者、服用抑制免疫系統藥物的風濕患者,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後至少四周打第三針。
至於高暴露群組,如醫護、跨境司機;機場、院舍員工等有長期病患人士及60歲以上人士,相隔六個月接種第三針;前兩針打科興的人,第三針可轉打「復必泰」。
至於只須接種一針的新冠康復者,委員會建議可按需要,例如前往高風險地區前諮詢醫生後接種第二針。
另外,委員會維持建議接種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需相隔14天。
至於何時、去哪裡接種第三針,先後次序等,當局表示短期內會有詳細安排。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表示:「現在的(疫苗接種)中心不是百分百滿,即我們現在有很多時間希望市民盡快去中心打疫苗,不要等到去到中心,年底的時候很多人要去也不理想,呼籲任何市民如果現在未打第一、第二針,則盡快去打。在公營機構裡面已正在求診的病人,可能我們在那裡要與他們商討如何執行去接種疫苗,使得可以紓緩、不用所有人都去某個中心那裡。免疫力低的,我們要需要一些證明,就算去到疫苗中心,都要知道他是優先群組去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