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20日,有人在九龍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期間一名23歲蒙面男子向行車路拋擲磚頭,早前承認使用蒙面物品及公眾妨擾罪,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8星期。
案情指,民陣申辦的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當日仍有人按既定路線行走,期間有人設路障,而被告陳滙濱就在佐敦道及渡船街交界,向行車路拋磚,之後被捕,在警誡下及錄影會面承認犯案。
辯方指被告智力較一般人低,裁判官鄭念慈接受為求情理由,但表明不會予以太多比重,指被告使用蒙面物品屬加刑因素,考慮被告背景、智力和認罪,判囚8星期。而公眾妨擾罪判刑9星期,酌情扣減至7星期。兩罪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