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停辦與香港記者協會以及攝影記者協會合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兩個協會對消委會單方面決定感到失望。
消委會自2001年起,每年舉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及十大消費新聞選舉,鼓勵新聞界發掘及報道更多有關消費權益的新聞。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有份合辦。
消委會表示,由於傳媒近年在線上及線下發展迅速,相關比賽需與時並進,決定全面檢視活動形式,重新制定長遠計劃,因此暫停活動,在完成檢視後再復辦。
記協發聲明,對消委會未有與協辦組織磋商,單方面決定感到失望,質疑是否有必要突然停辦。
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表示:「任何新的獎項去切合現時的傳媒環境,我們是歡迎的,問題是其實檢討與不辦來屆(活動),並不是必然的關係,即使不去舉辦都可以有個緩衝期,或者辦完今屆再看如何。」
他指深明在目前政治環境下,無數有價值的事物逐一消逝,期望消委會檢討過後,仍可透過他們接受的方式復辦。
攝影記者協會亦發聲明,對消委會未有磋商就停辦活動感到錯愕及失望,但感謝消委會過去與新聞團體合作,推動消費權益新聞,期望活動能夠復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