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等罪 押後至本月23日求情及判刑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11-02 2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押後至本月23日求情及判刑,期間需要還押。

20歲被告鍾翰林原被控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兩項洗黑錢罪。

經控辯雙方認罪協商後,他承認在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法律地位;以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即在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間,處理在Paypal帳戶內持有的十三萬五千多元款項。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