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 終院駁回上訴裁定丁屋政策合憲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11-05 01:45

撰文: 無綫新聞

新界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終審法院一致駁回上訴,裁定丁屋政策屬合憲。

現時《丁屋政策》訂明,新界男性原居民可以透過三種方式,一生一次向當局申請在指定地點建一間丁屋。

長洲居民郭卓堅就此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曾裁定其中兩個方式違憲,上訴庭今年初改判三種方式都合憲,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今次上訴的爭議,包括這個「丁權」是否屬《基本法》第40條訂明的受保護合法傳統權益,及是否要跟相關反歧視條文達成一致。終審法院頒布判詞一致駁回上訴,維持早前上訴庭判決,即《丁屋政策》屬合憲。

判詞指,丁屋政策受《基本法》等隱含但清楚的認可,唯獨欠缺成文法基礎。丁屋政策是透過行政酌情權加以落實,相關權益完全建基於公法之上,若酌情權被合法行使,這些權益便是合法;又稱在《基本法》第40條,「合法」一詞並非指相關歧視不存在,但在新界原居民權益的特殊議題上,《基本法》第25條「香港居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等反歧視條文是被排除在40條外。

終審法院亦認為上訴庭正確裁定《基本法》中「傳統」一詞,認為這個詞的意義應參考1990年4月時、即《基本法》頒布時,當時描述丁權的情況,不隱含追溯意味。

終審法院亦裁定,原訟庭就上訴人郭卓堅對丁權問題提出司法覆核的資格及批出濟助屬正確裁決。

政府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發展局表示會繼續根據丁屋政策如常接收及處理相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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